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浙江省溫州市。
2.2 項目規模:規劃總裝機容量3.02MW(直流側3.53278MWp)。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2024年8月底開工,具體以監理開工令為準,2024年10月30日前3.02MW全部并網交付驗收使用。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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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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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楠江管道3.02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除項目監理、可研、光伏組件、逆變器采購等發包人負責的范圍外的,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其它設備材料采購、卸貨、倒運、建筑安裝施工、調試、試驗、驗收、質保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協調、配合工作。 |
5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浙江溫州楠江管道3.02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應至少具有單個容量2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工程EPC或施工總承包(必須為主體工程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完工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等信息。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8-06 18:00到2024-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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