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廣西省防城港市防城區江山鎮
建設規模:計劃建設 6 臺百萬千瓦級 CAP1000 核電機組。場平和負挖產生 的需外運進行綜合利用的土石方約 872.34 萬方。
2.2 招標范圍
1、綜合利用場地的選擇和提供、綜合利用場地及綜合利用合法手續的辦理。
2、土石方余料的運輸(及廠外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的辦理)與卸車,部分余 方從堆土場的取土(石)裝車。余方的接收、堆放、回填、推平、碾壓等;
3、綜合利用場地的管理維護,包括但不限于清表、便道修筑、除塵、安全 管理、環境管理與監控等;以及綜合利用結束后按國家、當地政府相關法規和要 求,完成永久性固化、復墾、綠化和移交等一切合法合規符合性需求。
4、綜合利用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與政府間的協調與接口,綜合 利用場地水土保持、環保方案(如涉及用海的應編制回填方案)等文件的制定和 報批;
5、清表遺留樹木、樹根雜物及廠內甲方指定建筑垃圾的外運消納。
2.3 計劃工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具體的開、竣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的時間為準。合同期間余土外運工 作配套的場平和負挖可能按兩階段開展工作,余土外運投標資格申請人應根據 工期安排及發包人要求,及時完成合同范圍余土外運工作。
3. 投標資格申請人資格及業績要求
3.1 投標資格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 提供施工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資質條件:投標資格申請人應至少具備以下資質中的一種并具有有效期內安 全生產許可證: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2)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4)公路工程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3.3 業績要求:近五年有完成或正在實施的單項合同工程 500 萬方以上土石方挖 運的施工業績。
3.4 其他重要資格要求:
(1)投標資格申請人必須提交真實可靠的資源綜合利用協議/意向協議,并 應同時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協議/意向協議經政府見證或向政府報批/報備的證 明;以及資源接收項目的相關合法證明。
(2)投標資格申請人可提供多塊場地/項目的資源利用組合方案(每塊均應 滿足以上第(1)條),投標資格申請時提交的綜合利用協議/意向協議可消 納容量總和不得少于 250 萬立方。并需在后續合同執行中按甲方需求和合同 標準繼續提供足夠甲方其余棄土(石)綜合利用的合法場地或項目。
3.5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項目經理應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并持有有效的建筑 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于投標人,持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 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具有 500 萬方以上土石方工程項目經理業 績;
3.6 財務要求: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連續三年通過社會或政府審計,且審核無重 大問題;
3.7 信譽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 失信企業名單;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資格申請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 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 商涉案“黑名單”;
(4)投標資格申請人沒有處于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 罰期內;未被列入招標人供方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 結的)。
3.8 其他要求:
(1)通過 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GB/T24001(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2)近 18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 安全責任事故,且近 12 個月(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發生騙取中標或嚴重 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4)當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責令停業;b)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c)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
3.9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4.1 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凡有意參加資格預審并后續投標者, 請 于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4.2 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時間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