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1)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裝船泊位(4#泊位)升級項目,擬在裝船碼頭 4#泊位碼頭棧橋下方新增一座集裝箱式岸電站,為裝船碼頭4#泊位停靠船舶提供岸基電源,4#泊位為7萬噸泊位,配套容量為1680kVA的中壓變頻岸電裝置,可提供6.6kV/60Hz電源。集裝箱式岸電站10kV電源引自港區已建 2#變電所高壓配電室,通過在 2#變電所內新增一臺高壓饋電柜可以滿足供電要求,主要內容包括岸電系統相關的深化設計、制造、防雷、接地、第三方檢測(CCS船級社或具有同等資質檢測單位)、運輸、安裝、系統調試、配套視頻監控系統等。(2)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裝船泊位(5~8#泊位)升級項目,擬在裝船碼頭5#-8#泊位碼頭棧橋下方新增一座集裝箱式岸電站,為裝船碼頭5~8#泊位停靠船舶提供岸基電源,5~8#泊位為1萬噸泊位,配套容量為1280kVA的低壓工頻岸電裝置,可提供400V/50Hz電源。集裝箱式岸電站內10kV電源引自4#泊位集裝箱式岸電站,主要內容包括岸電系統相關的深化設計、制造、防雷、接地、第三方檢測(CCS船級社或具有同等資質檢測單位)、運輸、安裝、系統調試、配套視頻監控系統等。
2.1.2.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其中4#泊位配套岸電設施120日歷天具備連船條件;5~8#泊位配套岸電設施180日歷天。
2.1.3.項目地點: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臨港東路1075號珠海港務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容量不小于1500KVA岸電施工或改造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若投標人提供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為一級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容量不小于1000kVA岸電施工或改造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