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陜西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煤化工廠區位于榆橫煤化學工業區南區,裝置建設規模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裝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氣化裝置、54萬Nm3/h(CO+H2)凈化裝置、180萬噸/年甲醇合成裝置、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MTO)裝置、30萬噸/年聚乙烯、30萬噸/年聚丙烯等主生產裝置,配套建立4臺480t/h的鍋爐,2臺100MW發電機組的自備熱電站以及凈水場、循環水場、污水處理裝置、回用水裝置、礦井水深度處理裝置、罐區、倉庫等公用工程、輔助設施、廠外工程等,裝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產。招標人針對煤化工廠區生產實際情況,在保證檢修力量的前提下,本著便于協調管理、強化保運單位管理水平與人員素質的原則,確定了甲醇中心維護保運合同覆蓋范圍,實施綜合檢維修保運模式,提升外委管理水平。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煤化工廠區甲醇中心界區機械維護保運及工程施工等,主要內包括:
1.負責甲醇中心所轄區域內現有和新增的動設備、靜設備、管道(含地下管網)、公輔系統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運;待煤化工廠區現有防腐、腳手架、帶壓堵漏等合同到期后,接續計劃檢修、大檢修(不含機組檢修)、搶修、防腐、絕熱、腳手架搭拆、帶壓堵漏及封堵、法蘭面修復等工作。
2.待煤化工廠區現有高壓水清洗合同及化學清洗合同到期后,接續甲醇中心所轄區域內現有或新增設備的高壓水射流清洗及化學清洗業務。
3.待煤化工廠區現有建構筑物、土建工程合同到期后,接續甲醇中心所轄區域內現有或新增建構筑物、土建工程。
4.負責甲醇中心所轄區域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維修、改造工作。
5.負責甲醇中心所轄區域內的技措、安措、環措等項目的施工。
6.配合甲醇中心維保區域內現有或新增其他外委單位的現場作業。
具體維修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年或結算金額達到合同約定上限金額,兩個節點以先到為準。
2.4 服務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橫工業園區馬扎梁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
3.4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
3.5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須包含:壓力容器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D 級(含)以上;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工業管道安裝 GC1級;
3.6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7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2個60萬噸/年(含)以上煤制甲醇或同等規模類似項目的保運服務業績;要求保運服務范圍須包含煤氣化裝置,且業績服務期須在1年(含)以上。(有效業績證明材料可選擇中標通知書、合同、用戶證明(或評價)、投運證明中的一種或多種(至少含合同))。
3.8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資格要求3.1至3.6證明材料若投標人提供的不清晰、過期的或有瑕疵的,以評標委員會在相關官網或者權威網站查詢為準,相應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但扣除評標辦法中“投標文件編制質量”得分;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應證書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12月31日9:00:00至2025年01月09日16: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2月31日9:00:00至2025年01月10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