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鴛鴦湖第一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鴛鴦湖公司) 2×660MW 發電機組,鴛鴦湖電廠一期廠址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所轄靈武市境內的磁窯堡鎮東北約2公里,北距307國道約4.0公里,東臨磁窯堡供水站。廠址西距靈武市約34公里,距離銀川市約64.5公里,廠址位于沙漠低丘陵間剝蝕地。廠址自然標高為1312.3~1330.5m。廠址占地大部分為半沙漠化荒地。招標人一期工程容量2×660MW燃煤空冷機組。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本采購標的的服務范圍為負責鴛鴦湖公司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的綜合利用及處置拉運工作。本項目固廢總產量按照一期142.37萬噸/年(其中粉煤灰、爐渣、石膏比例約為6:2.2:1.8),最終以當年實際量為準。(1)投標人對招標方所產生的全部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等須100%綜合利用率,并出具真實有效綜合利用證明(包括跨省備案手續及證明),不得私拉亂倒造成法律及環保事件。(2)如確實無法綜合利用時,在保證全年綜合利用率不小于85%的前提下,可根據生產需要自行排放至寧東3號綜合渣場((該灰場屬于寧東管委會統一管理,距電廠約8公里),投標方須承擔進入寧東3號渣場粉煤灰、鍋爐爐渣、脫落石膏所有處置費,招標方代為結算寧東3號渣場處置費,并在其結算款中予以扣除,(如遇政策調整,階梯收費按國家或政府最新標準執行,招標方年度渣場處置固廢所產生的固廢基準費、階梯費費用全部由投標人承擔。)(3)投標人負責所有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的操作及裝卸、拉運工作。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2月1日,計劃結束日期2026年1月31日。
2.1.4服務地點:鴛鴦湖公司生產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固體廢棄物(灰渣或粉煤灰或爐渣或石膏均可)的處置或運輸或綜合利用或銷售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09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