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山東濟南商河玉皇廟50MW智慧農業發電項目農業設施工程總承包(第二次)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本光伏電站擬選建場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玉皇廟鎮境內。
2.2項目規模:本項目農業設施部分總占地面積約1113.72畝,主要建設試驗示范的種植大棚,配套工程等,本項目農業設施設計、建設要滿足《關于保障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項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魯國土資規〔2018〕4號)文件和本項目土地復合利用方案的要求。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122日歷天。本工程計劃2024年11月
開工,2025年3月3日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無論實際開工時間如何變化,最終投產時間不得晚于2025年3月3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標段名稱:山東濟南商河玉皇廟50MW智慧農業發電項目農業設施工程總承包,。招標范圍:山東華電濟南商河玉皇廟50MW智慧農業發電項目農業設施工程總承包工作范圍:農業大棚及配套設施(包含但不限于灌溉系統、供電系統)的所有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包括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運、驗收、倉儲保管,建筑安裝施工,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調試、試驗、驗收等一攬子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移交以及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負責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技術服務和培訓等。詳見招標文件。特別說明:本次招標不含工程監理、環水保“三同時”方案編制,投標人應做好與光伏電站側設計、施工、調試等相關銜接配合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山東濟南商河玉皇廟50MW智慧農業發電項目農業設施工程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至少具有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農業設施施工(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投運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9-06 09:00到2024-09-1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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