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國華(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滄源縣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標段一:滄源縣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位于臨滄市滄源縣勐來鄉,場址地理坐標介于北緯 23°18"23"~23°23"23",東經 99°12"52"~99°18"05"之間,海拔高程在 1600m~2100m 之間;場址距離滄源縣城直線距離約 25km。滄源縣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工程規劃總裝機容量199.51MWp/164.8MWac,項目為山地光伏項目,所用土地為茶園。場區以山地為主,地形較大,海拔高度1600~2100m之間,規劃場址占地面積約3673.6畝。本項目組件全部選用610Wp及以上單晶雙面組件,組件支架選用固定支架,逆變器采用320kW組串式逆變器。本項目通過1臺 1.0MVA 的箱式變壓器、3臺1.3MVA的箱式變壓器、3臺2.0MVA的箱式變壓器、28臺2.9MVA的箱式變壓器和23臺3.2MVA 的箱式變壓器就地升壓至35kV,采用7回35kV集電線路送至新建的220kV升壓站。新建1回220kV線路接入同期建設的勐省農場光伏項目220kV 勐省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為18.8km,在勐省升壓站新建1個出線間隔及相關配套設備。
標段二: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位于云南省臨滄市滄源縣勐省鎮。場址區距離滄源縣縣城直線距離約24km。本項目裝機容量為63.367MWp/48MWac,規劃場址占地面積約1132.4畝,土地類型為茶園。場址區中心坐標為東經99.430258566,北緯23.317781162。本項目組件全部選用610Wp及以上單晶雙面組件,組件支架選用固定支架,逆變器采用320kW 組串式逆變器。本項目通過10臺3.2MVA的箱式變壓器、1臺2.6MVA的箱式變壓器和7臺2.0MVA的箱式變壓器就地升壓至35kV,采用2回35kV集電線路送至新建的220kV升壓站,新建1回220kV線路接入擬建的220kV佤山變,新建線路長度約為1.8km。
2.1.2招標范圍:
國華(云南) 滄源縣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包含施工圖設計及審查,竣工圖設計、技術規范書編制、地質勘測設計(含測量、各項專題、試樁、檢測及相應審查),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升壓站(含一次調頻系統和生產管理系統 (OMS)系統)、道路及圍欄(圍欄外須設置防火隔離帶)施工、送出線路及對端站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手續辦理、永久用地征用及相關費用)等工程,本項目所需所有設備采購,項目地生態植被恢復以及其他服務,各種保險、土地、林業、并網等合規手續辦理,與政府、南方電網、土地、林業、村民等的相關協調,水保、環保、安全、職業健康、消防、節能、性能試驗、隱裂檢測、沉降觀測、各種檢查驗收、試運行、移交、人員培訓、達標投產、質保期服務及配合竣工結算初審及終審等全部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工程設計:除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外的滿足本項目的升壓站、光伏場區、送出線路、集電線路等全部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圖測量、地勘、水文、微觀選址、規劃設計方案、設備技術規范書、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地勘、設計及圖紙審查、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派出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投標單位需組織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圖需經招標人和監理單位審核確認后,投標單位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投標人需結合 光伏電站建設相關規定進行設計并滿足要求。
一、設備材料采購:
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提供滿足本項目裝機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設備,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設備以外的所有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內配電裝置、預制艙、升壓站二次電纜、送出線路設備材料及對端站工程設備材料、光伏組件直流電纜、集電線路全部設備材料(含塔材、金具、導線、絕緣子、附件、光纜等),電氣二次設備(含綜合自動化、涉網設備、通信設備、遠動系統、安防監控設備等)、材料(服務器、交換機、防火墻、路由器、縱向加密裝置等)及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儀器儀表等全部軟硬件設備及相應的技術服務和消防、安防設施。由投標人從招標人推薦名單中由投標人采購,計入投標總價。設備采購應嚴格按照招標人提供的技術規范書和推薦名單中采購。所有設備需滿足招標文件智慧電站場技術要求的各類設備及服務。具體要求按設計院技術規范書執行。投標人采購的設備須保證滿足當地電網接入的要求。
2.甲供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主變、GIS、SVG,甲供設備不計入合同總價中。
3.乙供設備:除甲供設備以外的所有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支架、開關柜、電力電纜、220kV升壓站內配電裝置、預制艙、升壓站二次電纜、35kV集電線路全部設備材料(含塔材、金具、導線、絕緣子、附件、光纜等),電氣二次設備(含綜合自動化、涉網設備、通信設備、遠動系統、安防監控設備等)、材料(服務器、交換機、防火墻、路由器、縱向加密裝置等)及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儀器儀表等全部軟硬件設備及相應的技術服務和消防、安防設施。由投標人從招標人推薦名單中采購,計入投標總價。設備采購應嚴格按照招標人提供的技術規范書和推薦名單采購。
4.包括上述設備的排產、催交、運輸、接車、倒運(含堆場)、接貨驗收、倉儲保管等(發包人采購的設備同樣委托由承包人進行排產、催貨、接貨、保管、倒運等全過程管控),承包人負責任何原因造成的設備倒運及囤貨場地協調及費用。
5.招標人安排組件、箱變、逆變器、升壓站主變、升壓站GIS、SVG、35kV高壓開關柜的監造,招標人的監造不免除投標人對所購設備監造和質量控制的責任。投標人安排除上述設備外的設備監造及檢驗。出于對采購質量的考慮,招標人有權對招標范圍內的設備、服務及專業工程采購的過程及結果行使監督權和決定權。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對招標范圍的所有設備進行甲控。
6.本項目招標范圍內所有甲供設備及所有一、二次設備的運輸、裝卸、安裝調試、保管、二次倒運均由投標人承擔。
7.設備采購推薦名單詳見招標文件附件。設備采購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將對施工圖紙及技術規范書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總包單位方可進行招標采購及施工。投標人必須綜合、全面考慮報價。
8.投標人要考慮國家及省市重大活動期間及前后,重大設備制作及運輸,投標人要按照招標人整體工期要求大件設備交通運輸的提前量。
9.以上設備、材料、備品備件等技術服務、性能測試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滿足項目并網運行和驗收的土建、電氣安裝、調試、并網、試運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和消缺,水保、環保、安全、消防、職業衛生健康等“三同時”等相關工作,項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招標人相關工作要求,項目各專項驗收,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結算、竣工決算審計等全部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建筑工程:包含場地內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基礎工程、支架安裝工程、箱變逆變基礎工程、水保綠化工程、場區圍欄工程、大門工程、給排水工程、電纜溝道工程、線路基礎、升壓站內建筑物土建施工及裝修、附屬設施工程、接入站內改造、一次二次各種設備基礎、送出線路及對端站等全部建筑及施工輔助工程相關工作。
2.電氣安裝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包括組件安裝工程、逆變器安裝工程、箱變安裝工程、電纜工程、接地系統工程、視頻監控系統工程、集電線路工程、綜自自動化系統、保護系統、計量系統、通信系統工程、調度數據網、遠動系統、二次安防設備安裝調試、變電站電氣改造工程、電網接入變電站改造工程、招標人集控中心及本項目接入集控中心接入安裝工程(包含消防系統接入集控)、監控后臺監控系統、所有設備調試和單體試驗、系統整體調試、并網后整套系統性能測試、電能質量檢測、設備交接試驗及驗收試驗、所有工程設備、設施、環境標識牌、安全標識牌的制作、安裝等相關工作、送出線路及對側工程、所有設備標識牌工程等全部電氣設備安裝相關工作。
3.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完成關鍵節點驗收、階段驗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員培訓、質保期內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設單位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檔案資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歸檔和移交。
6.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驗收、移交、質保期內的質保服務、結算審計等的相關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設備由中標單位負責保管看護,任何損壞、丟失由中標單位承擔維修或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7.工程項目需參照公司《新能源發電企業安全可視化標準管理手冊》、《風電場安全文明施工手冊》、《光伏發電項目質量管控技術要求》、光伏電站施工質量檢查及驗收規程、 上級公司光伏發電站項目工程驗收管理規定、本公司及上級公司關于承包商管理等相關文件,施工期國家新出政策或國標,按照最新標準執行,滿足上述的文件的相關要求,且相關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四、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滿足項目開工的相關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林地手續辦理并取得相關批復、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水保手續辦理并取得相關批復、現場施工臨時用地手續辦理、集電線路和通信線路路徑手續辦理,公路開口及穿越手續辦理,電力和通信線路跨越手續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書手續辦理;接入變電站的手續辦理;電網公司手續;入場流程及施工各項手續辦理;等保測評及備案;并網后5個工作日內取得電網公司的并網通知書等項目所需的相關手續。
2.環境保護施工,相關報告編制,評審驗收;水土保持監測,驗收報告編制和評審驗收;消防設計備案、施工、驗收;安全文明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專篇設計、實施、評審驗收;檔案移交及專項驗收手續;使用林地相關手續辦理,升壓站電磁輻射、土地復墾施工,評審驗收;工程質量監督;電網公司申請、審圖、驗收等所有手續辦理;與電網及有關公司的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協調;通過并網驗收的保護定值計算、保護定值單審批等;二次安防和等保測評、備案手續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按照當地氣象部門要求完成項目防雷接地檢測,取得批復文件,項目合規手續辦理及并網手續辦理,并取得批復文件。
3.承擔現場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協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4.承擔上述各項手續辦理(含臨時用地相關費用、報告編制費、評審費、會議費等)、驗收、民事關系處理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集電線路及送出線路土地租賃費用、土地復墾保證金、使用林地草地補償費用、水土保持補償費由承包人承擔)。工程期內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含會議費、專家咨詢費等)、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第三方質量監督檢查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若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的工期延誤、刑事、行政處罰及罰款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5.招標人負責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永久征地、光伏場區長期租地的合同簽訂及費用,投標人承擔勐省項目進場施工前升壓站及光伏場區征租地范圍內的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招標人承擔班列項目進場施工前升壓站及光伏場區征租地范圍內的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投標人承擔班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勐省農場光伏發電項目施工期間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施工期間對茶樹、桿塔、綠化樹木、灌木、植被移植費等的賠償)。
投標人按照環保、水保批復方案的要求,負責對施工過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壞等環境影響的修復工作,并完成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工作并滿足環保、水保驗收要求,落實好環保水保三同時工作,所需費用應全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注:①設備推薦采購名單及要求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附件1;升壓站內建筑物(綜合樓、附屬用房及生產樓)建筑室內裝修要求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附件2;升壓站內建筑物平面布置圖要求見可研報告升壓站布置圖(如有調整需經招標人同意)。
說明:本工程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不論技術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采購、竣工投產、工程檢查、檔案驗收、竣工結算、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等各種工程驗收在內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對此投標人須綜合、全面考慮報價。招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保留對以上招標范圍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需配合招標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為索賠、調整中標價的理由(除合同專用條款另行約定外)。本項目設計及施工階段須滿足政府防恐要求,按照規定設置相關防恐設備、設施,且相關費用含在投標總價中。
2.1.3計劃工期(標段一、標段二相同):
計劃開工時間: 2024年12月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竣工時間: 2025年6月30日。
里程碑節點:
1)2024年12月31日前,首個光伏發電單元基礎開始施工;
2)2025年4月30日前,首個光伏發電單元開始安裝;
3)2025年6月30日前,升壓站綜合樓結構封頂;
4)2025年8月30日前,主要設備到貨完成;
5)2025年10月5日前,升壓站設備安裝調試完成;
6)2025年10月15日前,場內集電線路、送出線路具備帶電條件;
7)2025年10月20日前,升壓站反送電;
8)2025年10月30日前,首個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或具備發電條件);
9)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或具備發電條件)。
(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發包人有權對工期里程碑節點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1.4質量要求:工程質量要求:要求工程質量滿足 質量技術要求,達到國家和現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等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標段一: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標段二: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標段一:2021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的合同業績1份(至少包含支架基礎、組件及支架安裝、集電線路、升壓站范圍施工內容),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標段二:2021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48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的合同業績1份(至少包含支架基礎、組件及支架安裝、集電線路、升壓站范圍施工內容),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2)標段一: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 1 個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標段二: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 1 個48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在本單位近期連續至少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標段一: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標段二: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48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在本單位近期連續至少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標段一: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 1 個擔任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PC或EPC 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標段二: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48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PC或EPC 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在本單位近期連續至少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項目承諾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諾函內容的,投標將被否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0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4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