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上海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一期FGS分離改造項目,招標人為上海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一期FGS分離改造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上海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接收站投入運營已14年,作為重點高危生產企業,應急管理局和經營許可證換證第三方審查意見均提出:
1、按照新版GB-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3.0.8、 4.2.1,接收站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和火災檢測報警系統不可共用控制器;
2、部分區域可燃氣體檢測儀至釋放源大于10米,不符合新規范要求。
因此,需對接收站可燃氣體報警系統(GDS)應與火災及消防監控系統進行控制獨立設置改造,并對部分區域增加點式燃氣檢測儀布置。
2.2工作范圍:
1、以設計文件作為投標人詳細設計、項目報價依據。如閱讀設計文件后,發現相關文件之間有差異,可與招標人咨詢核實。
2、此項目所需控制系統、系統機柜、柜內組件,工程師站、通訊組網設備、基準授時設備、機柜安裝組件,均由投標人采購。具體參數、數量詳閱設計文件。
3、新增氣體探測儀、一體式聲光報警儀、各類連接線纜、安裝集成所需輔材,均由投標人采購。具體參數、數量詳閱設計文件 。
4、系統機柜安裝、新增探測儀和一體式聲光報警儀安裝、室內和室外線纜敷設,均投標人實施。
5、原FGS機柜中氣體探測儀的輸入信號線纜、聯動輸出信號線纜摘除,并接入新GDS系統機柜;單元回路測試、聯動測試;GDS邏輯程序、功能畫面組態,及調試,均由投標人完成。具體要求,詳閱設計文件。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境內(簡稱“中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及其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與項目相匹配的履約能力;
3.3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類似項目的業績;
3.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5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行賄犯罪記錄、無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騙取中標,無重大經濟刑事案件,無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敗訴(投標時須提供聲明函);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以下時間內購買招標文件:
4.1.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時間,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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