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電廠垃圾清運及處理服務(服務期三年)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 井岡山電廠垃圾清運及處理服務(服務期三年)服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井岡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井岡山電廠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肖家壟。本項目以外包服務的形式,為 井岡山電廠(以下簡稱:電廠)提供垃圾清運及處理服務。服務范圍包含 井岡山電廠廠區、原基建生活區(現常駐施工單位住地)、候班樓、籌建處、曙光新村、井華派出所、江邊泵房等生產和生活產生的各類垃圾(包括設備包裝袋、包裝箱等)等。
2.2.招標服務內容:投標人負責服務范圍內的施工、生活垃圾、四臺機組大小修和附屬設備設施大小修或作業施工所產生的工業垃圾清運及處理。負責現場整治清理出來的各類垃圾清運及處理。負責實施甲方根據需要安排的突擊性清運及處理任務,有時要提前在早上或下午上班前完成清運任務。負責按甲方要求每天至少兩趟清運及處理完當日產生的各種生產(工作)、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及處理燃運翻車機處及各轉運站的煤雜物(石塊、木塊、稻草、水泥塊、竹編等)、包裝物等,保持不間斷清運及處理。各垃圾點周邊2米以內范圍的清潔衛生。負責垃圾箱的日常維修(含油漆)、保潔。負責上述垃圾的收集、外運并按地方相關法規進行無害化處置。
2.3 服務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詳細見技術規范書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環衛主管部門頒發的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資質證書。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投標人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1份垃圾清運及處理服務合同業績,業績以所附合同的掃描件為準(投標人提供以上合同業績掃描件須含合同封面、簽訂時間、明細頁、簽字蓋章頁等,以上合同頁面須清晰反映出合同簽訂日期等內容,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1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8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