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海洋環境調查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電廠。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規模包括但不限于:開展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包括2個擬建泊位和1個預留泊位,水工結構按7萬噸級設計)海洋環境調查。
2.內容:
海洋環境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開展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相關區域及附近海域(調查范圍滿足本項目海洋環評和海域使用論證的要求)的兩個季度海洋生態環境調查工作。共布設20個水質、10個沉積物、12個生態大面調查站位,并設置3條潮間帶斷面,開展水質、沉積物、生態、漁業資源和生物質量等相關資料調查和整編工作,出具具有計量認證證書的檢測報告,并形成《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海洋環境調查報告》,項目成果須符合本工程海洋環評和海域使用論證的要求,并通過海洋環評和海域使用論證評審。
3.咨詢方式:
乙方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甲方的相關要求進行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相關區域及附近海域的兩個季度海洋生態環境調查工作,編制海洋環境調查報告滿足海洋環評及海域使用論證等相關工作的要求,并通過海洋環評和海域使用論證評審。
4.工期要求:
中標后240天之內,提供 海口電廠新建兩個5萬噸級泊位項目相關區域及附近海域(具體范圍、坐標)的兩個季度海洋環境調查結果,提交測驗報告以及最終成果,項目成果須符合本工程海洋環評和海域使用論證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計量認證證書)。
3.2.2(業績、項目負責人、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業績要求:2017年01月01日以來完成過至少2項海洋環境調查業績或者包含海洋生態調查內容業績(業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海洋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提供掃描件)。
其它主要人員資格要求:須具有海洋工程專業助理工程師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12月08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