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發電2021年液氨寄售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內蒙古和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目前擁有2×660MW燃煤發電機組,兩臺機組計劃于2019年建成投產,采用液氨脫硝工藝,建設1個氨區。兩臺容積136立方米的液氨儲罐(儲存系數不大于0.85)
2.1交貨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新店子鎮和林發電廠。
2.2交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所有產品均按照現場使用需求供貨,乙方必須在接到物資部供貨通知72小時內供貨到甲方現場,不允許影響現場使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簽訂時間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1份300MW及以上火力發電廠類似供貨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原件掃描件。
3.2.2資質等級要求:
3.2.2.1投標人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2.2.2投標人提供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及市級及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縣級及以上交通運輸管理處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含危險貨物類、液氨,投標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委托運輸合同資質無效);
3.2.2.3投標人提供近期液氨出廠檢驗報告。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次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如為代理商需提供生產廠家授權委托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15日9:00 時起至2020年12月21日17:00時止。
獲取方式: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