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擴建工程水資源論證專題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甲方委托乙方開展石島灣核電廠址水資源論證專題服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山東石島灣核電廠擴建工程水資源論證工作,論證山東石島灣核電廠擴建工程取水的可行性和用水的合理性,分析該項目取、退水對區域水資源狀況及其他用戶可能產生的影響,為辦理取水許可申請提供技術依據。承擔本專題兩綱、最終成果專家評審費用(包括不限于專家費、場地租賃費等會議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中國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協會認定的水資源論證甲級證書。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具有核電廠址水資源論證工作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體現合同內容的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