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物資供應中心(甘肅區域)2021年度液氨框架協議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 物資供應中心,使用單位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物資供應中心(甘肅區域)2021年度液氨框架協議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規模:本次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為2021年01月至2021年12月甘肅公司所屬基層單位液氨。預估采購總數量10780噸,最終采購量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框架協議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內當框架協議實際容量達到預估采購數量后,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協議,投標人對此作出承諾。如因政策或項目前期等原因未能執行部分數量,招標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2 標段劃分: 本次液氨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
2.3 交貨期:訂單生成后10-15日內交貨。
2.4 供貨范圍:見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近3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項電廠液氨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簽字簽章頁等內容。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為生產廠家時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代理商需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及生產廠家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提供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以其中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且報價最低的參加評標;如生產廠家與代理商同時參加報價,生產廠家報價參加評標,報價相同的,按類似業績合同個數多者優先,如類似業績合同個數也相等時,由評標委員會投票確定。
3.2.6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具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與具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24日09:00起至2021年01月1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每標段1500元/標包。除招標人或招標機構的原因外,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