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甘肅
1. 招標條件
靖遠發(fā)電有限公司2021年度車輛運輸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甘肅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靖遠發(fā)電有限公司2021年度車輛運輸服務項目,范圍:靖遠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駕駛員配備、運行管理,車輛日常維護(包括但不限于審驗、車輛過戶、掛牌、車輛廠徽噴涂)等。負責安排車輛每日接送水廠職工上下班和生產現場春秋檢及臨時運輸服務所有用車。
2.2服務車輛數及內容:暫定2輛54座或以上空調大客車及2輛中巴車(20座)、安排車輛每日接送運行職工上下班和臨時運輸服務及臨時性用車,投標人需保證每個工作日(含周六、周日、法定節(jié)假日)均能按照招標方要求安排車輛服務,服從招標方臨時安排用車。
2.3服務內容:(1)招標人提供2輛54座空調大客車、2輛中巴車。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方要求委派專人負責管理、維護、駕駛,除車輛保險費、車輛檢測費外,其車輛及人員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均有投標人負責支付。
(2)投標人需長期提供皮卡、客貨、吊車、灑水車、裝載機、叉車、自卸車、貨車、面包車、高空作業(yè)車、2輛轎車(奧迪2輛)、二輛越野為招標方服務,其車輛及人員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均有投標人負責支付。
(3)投標人提供的皮卡、客貨、吊車、灑水車、裝載機、叉車、自卸車、貨車、高空作業(yè)車、面包車、2輛轎車、2輛越野按招標方要求隨時調派,灑水車廠區(qū)道路和灰壩每日3趟(往返)按一個臺班計算。
(4)每個工作日(含周六、周日、法定節(jié)假日)均能按招標方要求安排車輛服務。
(5)暫定正常班每日4趟(往返20公里。),7:30發(fā)車,11:40返回、14:20發(fā)車,17:40返回、運行班1趟00:00發(fā)車,00:30返回、(往返20公里),
(6)投標人應服從招標方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調配車輛。
2.4計算方法:(1)通勤客車: 其中(一輛大客車)。每天由電力路4號(廠大門)—凈水站—取水口往返20公里均按2個臺班計算;客貨車一輛,每天由電力路4號(廠大門)—凈水站—取水口-生產廠區(qū)(往返20公里)均按 1個臺班計算。
(2)固定用車:由投標人提供招標方使用的2輛轎車、一輛越野車每天按1個臺班結算。
(3)風電項目部固定用車:由投標人提供招標方使用的2輛皮卡、一輛越野車每天按1個臺班結算。
(4)零星用車(機動):按實際產生臺班量據實結算,投標人應服從更多來自招標方的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調配車輛。
(5) 灑水車按招標方要求隨時調派,灑水車廠區(qū)道路每日3趟(往返),全年按200個臺班結算。
2.5地點:靖遠發(fā)電有限公司,位于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qū)電力路4號。
2.6期限:2021年2月4日-2021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近5年內(2015年1月1日至今)須至少完成過2個同類車輛運輸服務業(yè)績(業(yè)績認定原則:投標文件中提供2個合同業(yè)績掃描件或復印件。)
3.2.2大客車駕駛員必須持有A1牌中國駕駛執(zhí)照,駕齡5年以上。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29日9:00起至2021年1月4日17:00止。
獲取方式:1.購買: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