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太倉電廠高效內燃機聯合循環電站工程初可研、可研及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太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位于 太倉電廠三期廠址內,本工程的裝機方案及容量暫按14×18MW級內燃機發電單元考慮,包括編制本項目初可研、可研及項目申請報告,報告需對本項目經濟指標和投資進行詳細分析。計劃工期30天,并滿足招標人要求。
規模:擬建設容量為252MW的內燃機調頻電廠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及以上和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具有兩項及以上400MW及以上燃機項目可研或初步設計業績。(請提供具體業績明細,并附有合同復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圍、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本工程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 01月 08日9:00起至2021年01月13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