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76/18-CL-13)
項目所在地區:河北省石家莊市華電河北 直管項目所在地
一、招標條件
中國華電集團 河北 項目(2021年生產物資類第1批班車)河北石熱、裕華、鹿華石灰石粉、液氨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項目資本金;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所屬各項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6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76/18-CL-1301 |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粗)框架采購 |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 石灰石粉(粗)采購和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石家莊華電供熱集團 石灰石粉(粗)采購。(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 :采購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年暫定用量85000噸,其中非供暖期30000噸,供暖期55000噸。 石家莊華電供熱集團 :采購服務期限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預計用量22000噸。) | 1000 |
CHDTDZ076/18-CL-1302 |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 石灰石粉(細)采購(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 :采購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年預計用量19000噸,其中非供暖期9000噸,供暖期10000噸。) | 200 |
CHDTDZ076/18-CL-1303 |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石灰石粉(細)采購(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采購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年暫定用量80000噸,其中非供暖期34400噸,供暖期45600噸。) | 1000 |
CHDTDZ076/18-CL-1304 | 2021年非供暖期液氨采購 | 項目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計劃采購量1500噸(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 2×300MW機組,項目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暫定采購量1500噸) | 500 |
CHDTDZ076/18-CL-1305 |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 石灰石粉(細)采購(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 :采購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年暫定用量99000噸,其中非供暖期49000噸,供暖期50000噸。) | 1000 |
CHDTDZ076/18-CL-1306 | 2021年非供暖期液氨采購 | 項目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計劃采購量1500噸(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 , 2×330MW機組,項目服務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暫定采購量1500噸)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粗)框架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生產商或其代理的生產商石灰石粉(粗)日生產能力不低于300噸。
2.投標生產商須具有環保排污許可證,代理商須出具授權生產廠家的環保排污許可證。
3.業績: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國內單機容量200MW級及以上同類型機組電廠不少于1個石灰石粉(粗)供貨合同業績(連續3個月或不少于6000噸供貨量),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如為代理商投標,應提供生產商正式授權書及其生產資格的證明材料;同一生產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商參加投標,且生產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投標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石灰石粉(細)日生產能力不低于300噸。
2.投標生產商須具有環保排污許可證,代理商須出具授權生產廠家的環保排污許可證。
3.業績: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國內單機容量200MW級及以上同類型機組電廠不少于1個石灰石粉(細)供貨合同業績(連續3個月或不少于6000噸供貨量),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如為代理商投標,應提供生產商正式授權書及其生產資格的證明材料;同一生產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商參加投標,且生產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投標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石灰石粉(細)日生產能力不低于300噸。
2.投標生產商須具有環保排污許可證,代理商須出具授權生產廠家的環保排污許可證。
3.業績: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國內單機容量200MW級及以上同類型機組電廠不少于1個石灰石粉(細)供貨合同業績(連續3個月或不少于6000噸供貨量),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如為代理商投標,應提供生產商正式授權書及其生產資格的證明材料;同一生產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商參加投標,且生產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2021年非供暖期液氨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應具有液氨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并提供至少一家生產企業的液氨銷售授權書和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所有投標人均須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或與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的合同(相關條件滿足國家法規要求)
3.業績: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不少于1個200MW及以上機組電廠連續三個月及以上的液氨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石灰石粉(細)框架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投標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石灰石粉(細)日生產能力不低于300噸。
2.投標生產商須具有環保排污許可證,代理商須出具授權生產廠家的環保排污許可證。
3.業績: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國內單機容量200MW級及以上同類型機組電廠不少于1個石灰石粉(細)供貨合同業績(連續3個月或不少于6000噸供貨量),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如為代理商投標,應提供生產商正式授權書及其生產資格的證明材料;同一生產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商參加投標,且生產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2021年非供暖期液氨采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應具有液氨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并提供至少一家生產企業的液氨銷售授權書和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所有投標人均須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或與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的合同(相關條件滿足國家法規要求)
3.業績: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日,具有不少于1個200MW及以上機組電廠連續三個月及以上的液氨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4.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1-20 09:00到2021-01-29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1-20 09:00到2021-01-29 17:00。
請非會員投標人訪問華電集團 (
九、 地 聯 系 電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