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區域集采(陳家港、常州、徐州)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采購的生產用液氨范圍如下表:
公司名稱 |
數量 |
招標合同有效期 |
陳家港發電有限公司 |
1000噸+40瓶 |
2021.4.01-2022.3.31 |
常州發電有限公司 |
1800噸 |
2022.4.03-2022.3.31 |
徐州發電有限公司 |
900噸 |
2021.4.01-2021.08.31 |
本次招標液氨采購數量為預估量,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的通知要求分批次進行供貨(其供應不受雙休日和節假日約束)。按照各批次供貨實際過磅數量按月進行結算。招標人根據現場液氨使用情況,提前2天通知投標人進行組織供貨,投標人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按質按量進行供貨。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含液氨或氨)。
(2)若投標人為生產商必須具有包括危險化學品(含液氨或氨)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3)若投標人為代理商,需提供液氨生產商的經銷授權書或液氨銷售意向合作協議等,同時須提供液氨生產商的危險化學品(含液氨或氨)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具有并提供至少2個火電廠液氨供貨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能力(可外委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和該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在投標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用運輸車3輛及以上,提供車輛自有或租賃合同及車輛允許運營的證明材料,包括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經營范圍須能承運本項目所有標的物)等。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陸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2-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3-0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