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 湖南檢修分中心2021年各廠(場)站設備檢修輔助配合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湖南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湖南分公司檢修分中心(以下簡稱分中心)成立于2020年,歸口管理部門為 湖南分公司安全監督與生產管理部,承擔和負責 湖南分公司下屬火電、風電、水電機組的區域自主檢修工作。分公司已投產裝機為291萬千瓦,其中,火電(岳陽電廠)252.5萬千瓦,水電(湘祁水電)8萬千瓦,風電44萬千瓦(蘇寶頂風電15萬千瓦、桂東風電8.4萬千瓦、新能源梅橋風電4.1萬千瓦,連坪風電6.5萬千瓦、北湖風電10萬千瓦),光伏3萬千瓦(新港光伏1萬千瓦、擂鼓臺光伏2萬千瓦)。
規模:2910MW
范圍:本項目工作范圍為分中心負責的火電、水電及風電機組設備檢修配合工作用人外包,即根據工作需要,配置的所有人員30人(包含項目經理與安全員)按分中心要求到相關廠(場)站的班組參與檢修配合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至少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2個及以上發電機組(火電、水電、風電、光伏)維護或檢修項目業績(需附合同業績掃描件,掃描件應包括合同承包范圍、簽訂時間等關鍵頁,如提供的資料不能體現上述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1.項目經理應具備3年及以上發電機組(火電、水電、風電、光伏)運行維護經驗或5個及以上檢修項目業績(以合同業績或相關材料證明為準),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需提供有效的社保證明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2.安全員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3月2日9:00起至2021年3月8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 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