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內蒙古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解煙氣凈化脫硫環保改造(特別排放限值) EPC 項目由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以《關于下達集團公司 2021 年度技改投資項目計劃的通知》批復項目投資計劃,資金來自 投標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呼和浩特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 市 托克托 縣(區)。
2.2 建設規模: 投資 8200 萬元,處理年產 28.2 萬噸電解鋁(330KA 系列 12 萬噸、400KA 系列 16.2 萬噸)所產生的煙氣量 2695000Nm3/h,建筑面積 224 m2,單層鋼結構,占地面積 3600 m2。
2.3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 180 天。
2.4 招標范圍:包括 400KA 和 330KA 兩個系列電解槽外排煙氣凈化脫硫環保改造系統工程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建筑及安裝工程、調試、試驗、培訓、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投標人應經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并有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出具承包工程許可證。
3.2 投標人須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須具有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近 5 年內須具有 2 個及以上鋁行業電解煙氣脫硫工程設計施工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文件。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類似項目經歷,須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 B 證,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并提供業績證明文件。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電子商務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