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公司石灰石采購(2年)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東北公司龍華公司延吉公司石灰石采購(2年)公開招標,招標人為龍華延吉熱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龍華延吉熱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龍華延吉熱電有限公司2×210MW機組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按鍋爐BMCR工況全煙氣量的75%設計,脫硫裝置脫硫效率≥95%,脫硫系統可用率≥95%。脫硫工程與2×210MW機組同步建設,煙氣系統、二氧化硫吸收系統采用單元制,每爐配備1套FGD(共2套),1爐1塔。招標范圍為石灰石采購,包括但不限于:供貨、運輸、卸貨、售后服務等,同時也包括技術指標、性能、結構和化驗等要求,石灰石2年需求量約為20000噸左右、石灰石粉2年需求量約為12000噸左右。交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內。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必須是在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若為生產廠家,須具有并提供自有石灰石礦山資源證明材料或與石灰石礦山簽訂的長期合作協議,以及《礦山開采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若為銷售商,需提供生產廠家的自有石灰石礦山資源證明材料或與石灰石礦山簽訂的長期合作協議及生產廠家的《礦山開采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0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項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產品的供貨業績(連續供貨一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供貨范圍、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并出具使用單位使用效果證明文件(要求蓋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3-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3-15 16:0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