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潭綜合智慧能源項目一期(第一階段) 能源站(EPC) 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項目條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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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
招標文件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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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智慧能源項目一期(第一階段) 能源站(EPC) 工程總承包 |
本次招標為平潭綜合智慧能源項目一期(第一階段)能源站(EPC)總承包的一階段能源站設計、工程管理、設備采購、施工、臨時能源站搬遷、管網施工、調試、試運行、外部驗收、服務(包括配合性能試驗、等級評定、達標投產、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的總承包。 |
計劃工期:236 日歷天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2021 年 4 月 8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
15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應為中國境內注冊機構,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 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或施工等與招標標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應資格要求; 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備的專業技術、資金、設備設施、人員組織、管理能力、業績經驗等,在施工、安裝、 調試和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或對曾發生的問題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3) 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職 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 信譽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 財務要求: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資格未被暫停或取消。
(6) 安全質量要求:在近 3 年內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內不存在兩次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內不存在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內在所屬項目不存在人身死亡事故;近 3 年內在所屬項目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2 專項資格條件
(1) 投標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②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類單位應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 以上資質,施工類單位應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 許可證。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 項目經理必須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或市政專業)執業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具有工程總承包工作經歷,擔任過至少一個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工程(供冷、供熱、供 水等能源種類)總承包項目經理職務(需提供合同業績復印件和項 目經理任命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業績,以合同業績復印件為準:
①5 年內有 2 個或以上能源項目(供冷、供熱、供水等能源種類)類設計業績。
②5 年內有 2 個或以上能源項目(供冷、供熱、供水等能源種類)類施工總承包業績。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1 年3 月10 日至3 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