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熱電有限公司離子膜堿采購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地點:河南省平頂山市礦工路東段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本次招標標段情況
標段名稱:平頂山熱電有限公司離子膜堿采購
招標范圍與數量:平頂山熱電有限公司所使用離子膜堿
(技術指標見附錄二),數量為 800 噸。技術指標
名稱 |
技術指標要求 |
備注 |
|
離子膜堿(液體) |
NaOH |
≥32% |
按國標: GB/T11199- 2006 |
Na2CO3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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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L |
≤0.004% |
||
Fe2O3 |
≤0.0003% |
注明:賣方所提供的藥品必須滿足以上各對應藥品的技術指標要求。
招標文件費用:1000 元/套。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投標人應是合法納稅人。
3.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 投標人應經營狀況良好,最近兩個報告期未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不存在騙取中標、投標中提供虛假資料、串通投標現象、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內不存在兩次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內不存在較大安全事故, 或近 1 年內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標段投標。
8. 投標人與公司及所屬單位無任何糾紛。
9.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 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和信用中國不得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黑名單記錄。
(二)專項資格要求(以投標文件中提供資料為準,原則上不再澄清)
1. 投標人應是離子膜堿的生產商或經銷商,經銷商需提供生產廠家銷售授權。投標方應具有運輸資質或委托具有運輸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運輸(投標方對運輸負責且需提供第三方的運輸資質證明和雙方長期合作證明)。
2. 生產廠家需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銷商需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及代理廠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3. 負責運輸的單位和人員需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證、危險化學品運輸員、押運員資格證。
4. 投標方須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來,500 噸及以上已執行完畢供貨業績 1 個(需提供相應合同掃描件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四、發售招標文件事宜
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發售, 不接受現場購買。
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全天。
熱線服務: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