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登水電站渣場及大格拉石料場2021年跡地恢復綠化管養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190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黃登水電站渣場及大格拉石料場2021年跡地恢復綠化管養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 資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相關證書和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內(2016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為準)應至少承擔2項合同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綠化施工或綠化管養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業績證明材料。
3.2.4 主要人員要求:擬任項目經理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或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近五年內(2016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為準)擔任過2項及以上類似項目(綠化施工或綠化管養)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至少擔任過1項類似項目(綠化施工或綠化管養)的技術負責人。擬任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需提供相關證書和任職證明材料。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3月16日09:00起至2021年03月2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