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粉煤灰運輸及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66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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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粉煤灰運輸及處置 |
2021年預計粉煤灰量287500噸,包含運輸及處置。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1年粉煤灰運輸及處置】
1.投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方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方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方具備下列任意一項資質:投標人需滿足下述條件一或條件二:條件一:投標人具有儲存量不小于5萬噸灰渣的處置廠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且提供自有處置廠證明或使用權證明,該處置廠必須經過環保部門驗收合格或備案,投標人需提供驗收合格或備案證明;條件二:投標人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8.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滿足下述業績要求條件一或條件二:條件一: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灰渣運輸服務合同業績2項,需提供合同重要頁復印件。條件二: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與電廠簽訂的灰渣處置服務合同業績2項,需提供合同重要頁復印件。備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相關的業績,投標人業績必須真實,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標范圍、合同簽字蓋章頁、技術協議主要招標內容頁等)及業主聯系方式,必要時須提供原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其應答資格。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3-16 11:53到2021-03-22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3-16 11:53到2021-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