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物資供應中心(新能源公司區域風場)2021年風電機組接觸器和斷路器集中物資供應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 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 物資供應中心),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 物資供應中心(新能源公司區域風場)2021年風電機組接觸器和斷路器集中物資供應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建設地點:風電場分布于遼寧、蒙東、蒙西、河北、陜西、四川、云南、廣東等省區市境內。
2.2 招標范圍:風電機組上使用的接觸器和斷路器及附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等。投標人應根據風機原裝接觸器和斷路器規格型號投標相應的產品,但不限定于原裝接觸器和斷路器品牌;如為不同品牌,應確保所投產品與原裝接觸器和斷路器功用規格參數一致,可實現完全的替代。預計供貨量2500個。(采購數量以實際發生數量為準)。
2.3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風電場地點。
2.4交貨期:供貨量以采購人實際需求為準。框架協議執行期限:合同生效起12個月。
2.5質保期:接觸器和斷路器質保期:五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或投標人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應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證范圍應包含該標段內容且在招標期間處于有效期內)。
3.2.2如投標人為代理商,必須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授權文件。
3.2.3業績要求:具有設計、制造,或代理銷售同類設備的相關經驗和良好運行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接觸器:所投產品有1000塊(個)以上的供貨業績;斷路器:與原品牌型號一致或兼容的升級改進型號。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3月30日09:00起至2021年4月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5元/標包。 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