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和一號智慧工地集成平臺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1 項目概況
本項目名稱:國和一號智慧工地集成平臺采購項目
招標內容:基于國和一號智慧工地已有系統和平臺,搭建智慧工地集成平臺, 解決各系統數據的“信息孤島”,充分利用“一平臺、多數據”的管理思路, 能夠統一監管、處理、查看現場各類事件和數據,達到實時感知、實時監控、實時管理。
實施地點:山東省榮成市寧津街道國核示范電站其他說明:本次招標為“總價”招標
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國和一號智慧工地集成平臺采購項目為軟件平臺開發項目, 需包括能夠支持智慧工地目前及未來信息化管理需要的集成平臺設計及建設、智慧工地數據管理方案設計及落地、智慧工地目前已部署的各個應用系統(見附件二:技術規格書)的應用集成、數據集成和可視化顯示,并建立數字化集成看板。智慧工地集成平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智慧工地數據中臺建立,實現智慧工地相關數據的集中管理;提供數據分析及展示管理平臺, 對數據中臺的數據進行數據分析及不同場景的應用展示(移動、PC、大屏);建立統一的開發平臺,建立智慧工地后續系統的開發標準,并提供統一的系統治理服務;平臺集成產品有成熟的移動端應用解決方案。
3. 投標人資格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必須具備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并能按招標文件的要求供貨,可承諾和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定。
3.3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4 近三年內,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品質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在集團范圍內的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3.5 近三年內,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參加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公司)報名申請投標。如出現同時報名的情況,該多名申請人將同時被拒絕參加本項目投標。
3.7 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8 投標人提供存儲設備原廠授權函。
3.9 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或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1)
3.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時間: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 時至 2021 年 4 月 15日下午 17 時(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