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鍋爐灰渣處置拉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寧東公司2021-2022年鍋爐灰渣處置拉運公開招標,招標人為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 2×1000MW 發電機組,建設有 2臺 1000MW 發電機組,廠址位于寧夏靈武市馬家灘鎮西三村,燃煤使用量約為430萬噸/年。除灰系統采用正壓濃相輸灰系統,除渣系統采用風冷式排渣機連續除渣的機械輸送系統。本工程兩臺爐共設3座直徑 φ15m的灰庫,2座粗灰庫和1座細灰庫,每座灰庫有效容積均為3400m3,為混凝土結構。原灰庫下設置1臺濕式攪拌機、1臺干灰散裝機和 1 套干灰分選系統;粗灰庫下設置1臺濕式攪拌機和1 臺干灰散裝機;細灰庫下設置1臺濕式攪拌機和 2 臺干灰散裝機。貯灰場距離寧東4號渣場25KM。
2.1.2招標范圍:本次采購標的的服務范圍為國電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鍋爐灰渣的綜合利用及處置拉運工作,排放鍋爐灰渣26萬噸/年。
(1)投標人對招標人所產生的全部鍋爐灰渣進行安全處置,并對招標人所產生的全部鍋爐灰渣進行合法銷售或處置。在無法銷售或處置的情況下,鍋爐灰渣必須全部運至投標人處置區域堆放(寧夏寧東資源循環利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寧東4號渣場)。
(2)2021年6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鍋爐灰渣綜合利用率必須≥ 75%;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鍋爐灰渣綜合利用率必須≥85%;具體為2021年進入渣場的鍋爐灰渣累計量≦25%的部分,基準價為14.5 元/噸;進入渣場的鍋爐灰渣累計量>25%≦35%的部分,基準價為21.75元/噸;進入渣場鍋爐灰渣累計量超過75%的部分,則基準價為29元/噸;2022 年進入渣場的鍋爐灰渣累計量≦15%的部分,基準價為14.5元/噸,進入渣場鍋爐灰渣累>15%的部分,則基準價為29元/噸,如遇政策調整,階梯收費按國家或政府最新標準執行。),所有費用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3)投標報價應包含向寧夏寧東資源循環利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寧東4號綜合渣場)支付的渣場處置貯存費,如果產生階梯收費,則還含階梯費。
(4)鍋爐灰渣的操作及裝卸、拉運工作。
(5)投標人每班配置放渣人員不少于2人,負責兩班次(至少4人)24小時連續排渣操作;廠內鍋爐灰渣區域的所有道路清理;投標人應滿足招標人任何時間的關于鍋爐灰渣區域及運輸道路區域清掃工作的要求,包括節假日在內,所有費用(含鍋爐灰渣處置)全部包含在合同價中。
(6)投標人自行解決運輸過程中的地方關系處理工作。
(7)投標人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超噸車輛出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62號令執行,四軸載貨汽車毛重上限31噸,六軸鉸接列車毛重上限49噸,單車毛重超出單車標噸毛重上限5%時,該車運量(費)按照合同單價的45%結算。
(8)外運處理的鍋爐灰渣應符合環保要求,投標人對此承擔完全責任。
2.1.3項目地點:國電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現場。
2.1.4服務期限:365日歷天,計劃 2021 年 6月1 日至 2022 年 5月 31 日。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業企業固體廢棄物(粉煤灰或爐渣或脫硫石膏)處置或運輸服務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4-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4-20 17: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