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次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礦用平板車(電液控自移設備列車)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高頭窯煤礦設計生產能力800萬噸/年。主井為斜井,坡度12°;副井為斜井,坡度5.5°,風井為立井,井徑6.0米。位于東勝煤田的北部,構造形態表現為一簡單的單斜構造。地層走向北西,傾向S25°W~S30°W。區內巖煤層產狀近于水平,傾角一般小于3°。
2.2 規模: 800萬噸/年。
2.3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礦用電液控移動列車組1套,共42節,其他配套詳見清單。
2.4 交貨地點:高頭窯煤礦。
2.5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到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由相關部門頒發的平板車(礦用液壓移動列車組單車)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內(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套礦用液壓控制移動(自移)列車的供貨合同業績(附關鍵頁影印件)。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16日9:00起至2021年4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