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扎煤公司2021年度計劃EL-01屏蔽電纜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扎煤公司各單位
2.2 規模: 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
2.4 標段劃分和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為框架協議(總價評標,簽訂合同時包含單價)。
(詳見招標文件):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特征 |
單位 |
預估量 |
EL-01 |
屏蔽電纜 |
|
|
|
1 |
屏蔽電纜 |
MYP-0.66/1.14kV 3×16+1×10mm² |
米 |
1300 |
2 |
屏蔽電纜 |
MYP0.66/1.14 3×25+1×16 |
米 |
1700 |
3 |
屏蔽電纜 |
MYP0.66/1.14 3×50+1×16 |
米 |
1500 |
4 |
屏蔽電纜 |
MYP-0.66/1.14kV 3×70+1×25mm² |
米 |
200 |
5 |
屏蔽電纜 |
MYP-0.66/1.14kV 3×95+1×35mm² |
米 |
2800 |
6 |
高壓監視電纜 |
MYPTJ-8.7/10KV 3*120+3*50/3+3*2.5 |
米 |
800 |
7 |
高壓監視電纜 |
MYPTJ-8.7/10KV 3*150+3*50/3+3*2.5 |
米 |
4850 |
2.6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按買方通知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 資格能力要求:
3.2.2.1 投標人所投產品須具有有效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2.2.2 投標人須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屏蔽電纜MYP-0.66/1.14kV 3×95+1×35mm²和高壓監視電纜MYPTJ8.7/10KV 3*150+3*50/3+3*2.5的供貨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投標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4月28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5月10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