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186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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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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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藏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 |
新藏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渣場防護、截水溝等)及植物措施(覆土、植樹種草等),土地復墾及驗收。 |
10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新藏水電站水土保持及跡地恢復工程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具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8.擬投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建造師資質證書,并具有3年及以上土地整治、河道治理或者跡地類似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應有2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的施工經歷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安全工程師應具備省級以上安全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并擔任過2年及以上的類似項目安全工程師,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須提供一年社保繳納證明。
9.自2016年以來,獨立承建過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的施工經歷,提供其合同復印件或工程驗收證明。
10.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查過的有關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審計報告。
11.已取得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2.本項目(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4-28 16:33到2021-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