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吉林省長春市
1. 招標條件
本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工程監理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私有資金0萬元;境外資金0萬元,招標人為吉林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2.2 規模:本項目分廠內和廠外兩部分。廠內具體包括(不限于)建設供熱能力1200MW首站一座及其配套系統和附屬管線、化學制水系統,首站至1號、2號機組汽機間架空凝結水回水管道及基礎;汽機廠房至首站架空蒸汽管道及基礎;現有首站和新建首站蒸汽聯絡管道及基礎;建設熱網循環水補水增容改造及配套系統;廠外具體包括(不限于)廠外中繼泵站(含補水站)一座及其附屬系統(含監控系統、電源電纜、通訊光纜等),電源輸送部分,管網建設地起點:華能九臺電廠,管網建設終點為長春經開供熱三廠(管道長度以實際路徑為準)。2.3 建設工期:本項目初步計劃施工工期為2021年07月1日—2022年5月30日。2.4 監理服務期限:滿足工程需要,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2.6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工程監理招標生效條件: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通過華能集團公司備案。如果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項目資金為自籌。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工程監理預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2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須具有火電項目或供熱項目監理服務業績至少3項。須隨投標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服務范圍、合同價格、簽字蓋章頁等能夠證明上述具體要求的頁面)。
3.2.4投標人擬任總監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電力或供熱項目工程監理經驗及總監業績,應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和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應為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總監任命書或業績證明材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專職副總監1人,具有5年及以上電力或供熱工程安全監理經驗(與總監的業績要互補),應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提供任命書或業績證明材料,注冊監理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專職副總監與總監的業績要互補的說明:專職副總監與總監的合并業績要同時具有電力及供熱項目工程監理經驗。
專職安全副總監1人,具有5年及以上電力或市政工程安全監理經驗,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提供任命書或業績證明材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2人,具有5年及以上電力或市政工程安全監理經驗,其中至少1人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其他人員具有地方安全監察局頒發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注冊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30日9:00起至2021年5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