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條件
物資供應中心(湖南區域)5月份集中物資供應--聚合氯化鋁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集團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物資供應中心(湖南區域)5月份集中物資供應--聚合氯化鋁進行公開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
本次采購范圍為湖南區域下屬電廠5月份聚合氯化鋁采購。預估采購數量為3800噸,最終采購量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報價人須充分考慮風險,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3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營業執照且其經營范圍涵蓋聚合氯化鋁;必須提供自有或通過委托運輸方具有的有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需要委托運輸企業的則提供相關委托合同文件,自有或委托的運輸公司經營許可范圍應包含聚合氯化鋁或相關化工產品,營業期限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用聚合氯化鋁的供貨業績,不少于1項且年累計供貨業績不低于1000噸(需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文件,業績合同需包括首頁、簽章頁、供貨范圍和數量,若不能體現上述內容,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投標須取得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如生產廠家和其授權的代理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廠家。代理商需提供給予授權的生產廠家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5月24日09:00起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
獲取方式:登陸電子商務平臺采購文件。采購文件費每標段800元/標包。除采購人或采購機構的原因外,采購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