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浙江公司寧海電廠14.56MWp光伏電站EPC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海電廠14.56MWp光伏電站EPC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10603062,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本項目總安裝容量14.56MWp,由寧海電廠投資建設,設計壽命25年。本項目采用分塊發電、就地升壓、集中并網的方案,本項目共設6個光伏發電單元。閑置場地及灰壩安裝光伏組件12127.6kW,設5個約2.4MW光伏發電單元(其中儲能裝置上部需架空安裝光伏,面積約6000m2,最低架空高度約3.5米),每個光伏發電單元設1臺10kV/2000kVA升壓變。廠前區屋面光伏約0.96MW,新建光伏車棚約1.5MW(含舊車棚拆除),廠前區屋面及車棚設1個光伏發電單元,每個光伏發電單元設1臺10kV/2000kVA升壓變。6臺就地升壓變分為2回10kV集電線路,接入10kV預制艙配電裝置進行匯流。根據光伏電站的規模、地區電網現狀,以2回10KV電纜接入與110kV強蛟變。最終接入系統設計以電網審查意見為準。投標方負責本項目送出線路與電網公司接口分界點的所有設計、設備材料、施工、驗收、政策處理、配合等有關工作并承擔所有費用。
2.1.2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為光伏電站EPC,以總價包干的方式完成從光伏組件至正常并網發電的全部工程設計、設計聯絡、政策協調、后臺監控、項目評審、設備監造、設備材料采購供應、設備安裝、建筑結構、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項目管理、培訓、調試、試運行直至驗收合格并交付生產(包括電網建設分攤,主要包括本項目的接入系統協調、本項目的送出線路工程(電纜、通信光纜及地埋通道等)、送出線路工程的政策協調也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主要為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建設期整個項目保險(包括建筑、安裝、設備、投標人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等。
2.2其他:2.2.1設計范圍:本工程的生產工藝系統,輔助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的全部工藝系統以及與之配套的施工安裝工程的設計均為投標人的設計范圍,設計階段為施工圖設計以及繪制竣工圖(含設計預算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及其審查也為投標人的設計范圍。
2.2.2施工范圍:投標人設計范圍內,與電網公司分界點以內的全部建筑及安裝工程為投標人的施工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建筑及安裝工程、場內外道路、水保環保、場地平整、場地恢復、綠化恢復等。
2.2.3建設管理范圍本工程由招標人負責提供建設場地、提供施工場地、委派招標人代表、委托工程監理,投標人牽頭組織進行設計評審、達標投產驗收和總體竣工驗收,其所有產生的相關費用除監理費用由招標人承擔外其余費用都由投標人負責承擔。
2.2.4工程協調與服務:投標人負責完成所有設計審批備案及辦理開工手續,負責處理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政策處理相關事宜,招標人協助。施工設備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承包人雇主責任險等由承包人負責購買;投標人負責技術培訓、生產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等。投標人負責通過并網驗收、專項驗收(含環保、消防、城建規劃、水保、防洪、國網電力公司、質量(安全)監督站、電力建設質量監督的各類驗收、監督等)、竣工驗收和各種證照手續辦理及調度、通信協議辦理等,招標人協助。
2.2.5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選型應滿足當地環保、消防、城建規劃、水保、防洪、國網電力公司、質量(安全)監督站、電力建設質量監督等驗收要求。即便在本技術協議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服務及驗收等,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含在合同總價內)并最終由招標人確定。
2.2.6性能試驗及試運行:性能試驗及移交前的試運行工作由投標人負責,性能試驗單位由雙方商定確認。
2.2.7投標人負責(但不限于)招標人代表、職工培訓,負責消防、環保、安全、職業衛生、水土保持、安評、電網接入等專項驗收、達標投產驗收和總體驗收,負責申辦包括消防設備、對外結算的計量裝置等特種設備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各項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各類事項。招標人負責事項的配合工作。
2.2.8工程界限:系統界面從基礎、光伏發電組件開始到10kV與電網公司分界點結束(含一次預制艙并網開關至與電網公司分界點的設計、供貨、施工等),包含了光電轉換系統、逆變升壓系統、交流配電系統、就地監控系統(預留遠傳接口)等所有子系統。本工程出線并網系統的一次設備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等二次系統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電網建設分攤,主要包括本項目的接入系統協調、本項目的送出線路工程、送出線路工程的政策協調也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
2.2.9電站性能試驗由投標人承擔,其試驗結果必須通過電力部門驗收,滿足電力規范要求。
2.2.10本工程站區、施工區的土石方開挖、回填、平整、綠化恢復等均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
2.2.11現場采集氣象數據裝置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滿足雨、雪、風、光照數據收集。
2.2.12投標人負責光伏項目電氣系統定值整定計算。
2.2.13國能浙江寧海發電 14.56MWp光伏EPC項目公開招標,本項目工期:2021年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全容量并網投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驗收證明掃描件或業主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驗收證明至少須由合同發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監理三方蓋章,業主證明需包括項目名稱,投運時間及業主蓋章。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2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光伏發電EPC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提供此項)。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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