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電力寧東一期、寧東二期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處置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寧東一期、寧東二期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處置服務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寧夏國華寧東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文件中的寧東一期:指國能寧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寧東二期:指國能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
2.1.1項目概況:寧東一期2×330MW機組工程和寧東二期2×660MW機組工程,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所轄靈武市境內。廠址地處寧東煤炭基地鴛鴦湖礦區內,位于銀川市東南直線距離約90km,靈武市東南直線距離約40km處,北靠鴛鴦湖礦區,西距鴛馮公路約4.0km,南臨馬家灘鎮約6.0km。運輸方便,交通便利。
2.1.2招標范圍:負責寧東一期和寧東二期灰、渣、石膏接卸、運輸、綜合利用及銷售工作,寧東一期預計產生灰、渣及石膏量為100萬噸/年,三年共計300萬噸,寧東二期預計產生灰、渣及石膏量為100萬噸/年,三年共計300萬噸。
投標人負責將電廠所產生的灰、渣、石膏從招標人處外運并綜合利用,采用總包方式。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完全綜合利用的,須拉運至政府批復的渣場,如果產生的費用須由招標人支付,此費用在合同結算時從支付額中進行扣除。參考文件:寧東管辦發【2020】72號文。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計劃時間2021.08.01-2024.07.31)(一期具體服務日期視甲方上期合同執行情況及一期灰場關停時間而定,但終止時間一、二期同步)。
2.1.4服務地點:寧夏銀川市靈武市馬家灘鎮韓家溝村廠區寧東一期、寧東二期生產現場;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5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內須至少具有固體廢棄物(灰渣/粉煤灰/爐渣/石膏等)運輸或處置或綜合利用服務業績1份(投標文件內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服務項目內容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5-31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6-07 18: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