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江蘇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購項目法律評估盡職調查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江蘇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購項目法律評估盡職調查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范圍:江蘇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購項目法律盡職調服務,對光伏項目所屬目標公司的設立與存續歷史沿革、股東情況、光伏項目情況、資產的權利界定與效力判斷(主要包括不動產及建設工程)、主營業務與公司運營情況、重大合同、重大債權債務情況、知識產權、勞動人事、關聯交易、保險情況、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情況等進行法律盡調,并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是國家司法部門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律師事務所執行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光伏或者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法律評估盡職調查服務業績或類似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律師資質要求:應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執業年限5年及以上;擬委派的項目參與律師資質要求:應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執業年限3年及以上。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