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2023年法律服務項目(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002200000081114)
廣東2021-2023年法律服務項目(二次招標)(招標編號:0002200000081114),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
(二) 本部服務標的
標包
序號 | 服務類別 | 最高限價 | 報價費率 | 權重 | 備注 |
1 | 常年法律顧問 | 55萬元/年 | A1= | 30% | |
3 | 法律意見書 | 0.3萬元/份 | A3= | 10% | |
5 | 案件代理費率 | 90% | B1= | 30% | |
綜合費率:K_____=A1*30%+A2*20%+A3*10%+A4*10%+B1*30% |
1.2 序號2-20各地市 服務標的
標包
序號 | 服務類別 | 最高限價 | 報價費率 | 權重 | 備注 |
1 | 常年法律顧問 | 萬元/年 | A1= | 40% | |
2 | 法律意見書 | 萬元/份 | A2= | 10% | |
3 | 案件代理費率 | 90% | B1= | 50% | |
綜合費率:K_____=A1*40%+A2*10%+B1*50% |
備注:此處作為通用報價明細模板供參考,各標包最高限價存在差異,各標包具體最高限價金額詳見“(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
2.各標的最終中標費率為所有中標人針對每項服務報價的平均費率,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3、各標的需求單位分別與中標機構簽訂框架服務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按年計價,結算價為常法年度最高限價*中標費率,每半年結算一次。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含坐班服務)服務期限不滿或超過1年的,按實際提供服務時間折算計價。對于常年法律顧問中的普法服務,各標的需求單位可根據“(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列明的普法費用金額,在合同中進一步細化普法服務內容和具體費用,并按實際提供服務內容結算。
3.2法律意見書服務費按份計價,每半年結算一次,結算價為:中標單價*期內完成數量。
3.3案件代理服務費按宗計價,按宗結算或每半年結算。案件代理費包括一審、二審、執行階段的所有費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審判程序后,執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費)。單個案件結算費用=依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計算的訴訟代理費*中標費率。
3.4案件特別計價和結算規則。對于電費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發的2個以上系列案件、標的需求單位認為涉案金額虛高的案件等,中標人實際結算價格須在中標價格內再次進行下浮,具體下浮比例由標的需求單位與中標服務機構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標的需求單位可以另行選聘案件代理律所,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3.5對于重大、疑難法律案件,各標的需求單位如認為需要另行選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關規定另行履行采購程序。
(八)服務評價
按照專業性、確定性、獨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時性等五個維度(各20分,滿分100分),各標的服務需求單位經辦人員在每項服務結束后及時對服務機構進行評價。其中,專業性是指法律服務質量高,提交服務成果全面、準確;確定性是指針對委托事項開展深入調查研判,作出確定性結論;獨立性是指開展服務事項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關方影響,獨立發表法律意見;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權益,與委托人不存在利益沖突;及時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時限要求提交服務成果。
服務評價結果將應用于調整業務量分配,服務機構出現兩次評分低于70分的,標的單位可對其后續業務量予以適當調減。服務評價結果還將應用于公司系統內以后年度法律服務項目招標評標活動。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法律服務機構服務評價記錄表 填表 | |||||||||||||
序 號 | 事項 名稱 | 服務 類型 | 律所 名稱 | 經辦 律師 | 辦理 日期 | 評價結果 | |||||||
專業性 (20分) | 確定性 (20分) | 獨立性 (20分) | 利益一致性 (20分) | 及時性 (20分) | 總分 | 評價人 | 評分說明 | ||||||
(九)項目概述:
廣東 2021-2023年法律服務框架招標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通用資格:
(1)投標人必須按照要求,在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
2. 異議書的格式及要求
(1)異議書中應包含異議提出人名稱、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