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廣播中心項目新風工程
2.2項目地點:鄭州市渠南路南,臨湖路東,廣電路西,傳媒北路以北
2.3招標范圍:
2.3.1分包方負責完成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新風工程:
1)風系統:各種通風設備的安裝,以及風管、風閥、風口、消聲器、保溫、回風箱、靜壓箱、儀表等的安裝。
2)電系統:強電單位進行配管接線,分包方配合強電施工單位對設備和系統的調試。
3)設備單機調試和系統調試:配合設備供應商完成設備單機調試,獨立完成風平衡、水平衡調試,并提供調試報告。
4)本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的送檢、報檢、報驗工作,取得合格證書并承擔所有費用(不含風盤的節能檢測費用)。
5)所有檢測:包括按規范需要送檢的材料、設備檢測、各種壓力試驗以及質量監督部門在竣工前要求的系統檢測等。
6)協助受委托管理方作好預埋、預留、設備基礎和設備的二次搬運、就位、安裝、調試等工作,因配合不利而導致設備安裝和系統施工產生影響的后續工作和發生的費用均由分包方承擔。
2.3.2主體(水電安裝)施工單位新風工程預埋部分的交接、驗收工作由受委托管理方負責組織,分包方負責進行驗收,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2.3.3主要設備表:新風設備(詳見第五章,附表中的設備采購由分包單位采購)。
2.4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達到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
3.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年檢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此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為本項目配備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5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來承建過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3.6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7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嚴禁掛靠單位。一旦中標,合同的簽訂必須是企業法人或委托人簽字。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1-06-18 09:00——2021-06-22 17:3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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