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銀川市寧東工業園區
1. 招標條件
本次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東基地臨河綜合工業園區動力島項目(一期)電袋復合除塵器EP項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西安西熱鍋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一期)電袋復合除塵器EP項目鋼支架、底梁、灰斗部件加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銀川市寧東工業園區。
2.2 規模:4×480t/h。
2.3 建設工期: 2021年5月10日-2022年6月30日。
2.4 標段劃分: 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東基地臨河綜合工業園區動力島項目(一期)電袋復合除塵器EP項目鋼支架、底梁、灰斗部件加工采購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東基地臨河綜合工業園區動力島項目(一期)電袋復合除塵器項目鋼支架、底梁、灰斗部件加工采購(含材料、按圖紙加工、油漆、運輸),具體數量及規格要求見附件:部件加工圖。
2.6 交貨地點: 銀川市寧東工業園區。
2.7 開始交貨時間: 2021年8月20日(賣方應按合同擬定的需求數量備足貨源,根據買方要求及時送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3臺100MW及以上等級機組的燃煤電站鍋爐除塵器類似部件加工業績,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含首頁、能反映合同內容頁、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投標人應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不允許分包及轉包。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