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原海北化工廠廠區南側約580米(距海晏縣城6公里)。
(2)招標內容:圍繞渣場建設阻水帷幕,切斷渣場土壤、地下水中六價鉻向下游遷移的途徑,且帷幕滲透系數需達到10 -6-10 -7 cm/s,帷幕長度640米左右。并對渣場進行平面防滲膜鋪設,阻止因大氣降水、地表水淋溶渣場污染土壤而導致渣場內地下水的污染,使渣場地表垂向滲透系數小10-7cm/s,平面阻隔面積約20000㎡。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名稱:青海省海北化工廠廠區外渣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項目(EPC)
合同估算價:3711.95萬元
服務期(工期):422日歷天(2022年9月底必須完工)
招標范圍:選定一家符合條件的單位,完成青海省海北化工廠廠區外渣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項目的EPC總承包建設。
(說明:依據《青海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號):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招標范圍和招標控制價,細化建設規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積、地下建筑面積、層高、戶型及戶數、停車位數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寬度、河道寬度、污水處理能力等)、建設標準(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墻體備種主要裝飾面材的材質種類、規格和品牌檔次,機電系統包含的類別、機電設備材料的主要參數、指標和品牌檔次以及室外工程、園林綠化的標準范圍;市政工程包括備種結構層、面層的構造方式、材質、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裝配式建造方式、BIM技術等招標需求事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2018年07月至今須具有污染地塊土壤地下水修復或風險管控項目業績。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備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說明:依據《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號):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僅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具有相應的財務、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具有相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項目管專業人員。建設單位可以依法發包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工程項目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的企業,可以依法參與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投標。但是投標人不得是代建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項目管理單位或與以上單位有利害關系。)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6月25日00:00時至2021年06月29日24:00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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