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
1. 招標條件
海南昌江項目食材及耗材類集中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新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海南昌江項目食材及耗材類集中采購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取一家供應商作為新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昌江項目食材及耗材類集中采購項目供應單位,并與之簽訂食材及耗材類采購框架協議,具體項目的采購數量需簽訂合同后,根據企業的需求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單位具備類似大型物業項目的供貨經驗和成功案例;
3.2.2 投標人須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需提供資質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2.3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