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永安發電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福州市永安 一、招標條件 福建永安發電有限公司項目(生產物資第七批次班車)福建永安發電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福建永安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3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7.資格能力要求:具備月供貨能力不低于2000噸,且必須提供兩份單日稱重過磅單或日供貨清單(有甲方證明)。 8.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18年1 月1 日至今)應具有2項生石灰合同供貨業績,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9.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7-08 09:00到2021-07-15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7-08 09:00到2021-07-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