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
1. 招標條件
本蘭州國際港務區12MW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屋頂荷載校驗報告編制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甘肅西固熱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甘肅西固熱電有限公司利用蘭州國際港務區倉儲屋頂,建設內容為屋面光伏發電系統12MWp,預留2×0.5MW/0.5MWh儲能設備接口,充電樁150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屋頂荷載校驗報告。
設計文件編制要求:蘭州國際港務區12MW屋頂光伏發電項目應按可研、初設、施工圖階段、屋頂荷載校驗分別獨立編制各自的設計文件,同時出具相應階段的造價文件(估算或概算),并出具屋頂載荷校驗報告。
地點: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新城鎮96號,時間:60天
設計周期要求:
(1)應在合同簽署并接到招標人書面文件通知后30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屋頂載荷校驗報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審合格后3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報告,并提供全部采購信息文件所需要的所有技術文件(含工程量清單、設備技術規范書、圖紙等);
(3)初設經甲方確認后3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2.1第一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
負責根據園區所在區域的光資源數據、投資機會研究成果等開展工作;對光伏場區按照規劃容量進行總體規劃,根據裝機容量和園區用電情況提供儲能設計方案,根據園區規劃提供充電樁設計方案,提供收益測算等,收集光伏場區資料,避開敏感性因素,進行工程測繪、場區道路及組件布置區域地形圖測量,編制倉儲建筑物荷載校核專題報告,屋面防水專題報告,倉儲建筑物防火專題報告,編制工程核準申請報告。實現綜合新能源智能運維。完成園區整體VR展示場景及效果圖設計。
2.2第二階段(設計階段)
可研階段工作完成后,經評審合格并取得上級公司批復,投標方接到招標方書面通知后,方可開展設計階段工作,設計階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初步設計階段:按照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原則(主要設計方案)、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經濟評價)、項目設計專題報告、項目設計優化報告、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智慧集控中心設計技術文件、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編制。
2.2.2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竣工圖編制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不限于參與評標、評審、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達標投產、項目后評價和專項驗收等工作)。
2.2.3竣工圖階段: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圖中體現。
兩階段設計工作具體包含:設計范圍為規劃場址以內所有的主輔生產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項配套設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發電工程,包括:光伏組件及支架、匯流箱及逆變器設備、單元變壓器、集電線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設備及安裝工程,光資源評估復核及組件選型等;
(2)升壓變電工程,包括:主變壓器、配電裝置、無功補償系統、有功功率控制系統、站用電系統及電力電纜、自動化及計量系統等,以上均含建筑、設備及安裝工程;
(3)通信和控制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監控系統、直流系統(含UPS系統)、通信系統、功率預測系統、遠動和計量系統等設備及安裝工程,預留遠程控制接口及相關費用;
(4)智慧集控中心設計(不含裝修工程)、現場運維點設計、全部現場設計有關的內外設計、服務工作。
(5)其他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產車輛、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全場接地、其他等設備及安裝工程的設計工作;
(6)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施工電源、施工水源,光伏、儲能、充電樁場地平整及大型專用施工設備安拆及進出場等;
(7)其他(可研文本包含內容),包括:環保與水保工程、消防、節能評估、安全設施、職業病危害控制、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及其他工程的設計工作。
2.3屋頂荷載校驗:
經過現場勘察后,結合現場實際荷載情況,通過建筑物結構圖紙,針對本項目擬使用的水泥屋面、彩鋼瓦屋面,對主要受力構件(如檁條、樓板等)進行結構建模核算,出具校驗報告。涉及下列方面:
(1)屋面結構自重;
(2)光伏電站系統荷載;
(3)風、雨、雪荷載;
(4)施工荷載;
(5)地震作用的驗算。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蘭州國際港務區12MW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屋頂荷載校驗報告編制服務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內(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個及以上10MW及以上并網型屋頂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業績認定原則: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合同業績必須包涵主要工作內容、合同簽字/蓋章頁),若投標人未按此要求提供業績,該業績為無效業績。
3.2.3 本工程擬任設總:擬派該項目設總須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個光伏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附相關證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