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北方魏家峁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露天煤礦半移動破碎系統設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魏家峁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上一次招標失敗,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魏家峁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魏家峁鎮內, 地形標高海拔標高1058m~1331m。年平均氣溫5.0℃~7.8℃,最高氣溫39.50℃,最低氣溫-36.6℃。風速一般為16m/s~20m/s,年最大風速40m/s。大——準鐵路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礦區鐵路,該線東起大(同)——秦(皇島)線大同站,西至礦區薛家灣鎮,全長264km。準(格爾)——東(勝)鐵路是由地方投資建設的地方鐵路,該線東起大——準線薛家灣站,西延至包(頭)——神(木)鐵路巴圖塔站,全長45km。礦區交通便利,露天礦田北鄰薛(家灣)——萬(家寨)公路,距準格爾旗政府所在地薛家灣鎮49km,該鎮距呼和浩特市118km,距東勝區142km,經萬家寨至太原269km,本工程擬采購半移動破碎系統設備一套。
2.2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魏家峁鎮境內。
2.3 規模:600萬噸/年
2.4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采購半移動破碎系統設備1套,生產能力為Q=2500噸/小時,主要包括板式給料機、破碎機、鋼結構、受料斗等內容。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2.6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到貨,具體交貨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2016年 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生產能力不小于2000t/h成套半移動破碎系統設備(至少包含板式給料機、破碎機、鋼結構、受料斗)銷售合同業績(同時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合同發票憑證影印件)。
3.2.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接受國產設備制造商或進口設備產品代理商投標(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