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杭州市
1. 招標條件
本浙江能源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運營中心和虛擬電廠機房信息化升級改造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浙江能源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浙江能源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運營中心和虛擬電廠機房信息化升級改造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華能大廈二樓
2.2 項目概況:運營中心和虛擬電廠機房規劃建設在華能大廈二樓,面積約92m2,按使用功能分割為主機房(64m2)、蓄電池間(20m2)、檢修間(8m2)。擬建模塊化機房、同步配套UPS、蓄電池、列間空調及動環監控、視頻及門禁系統、運營中心和虛擬電廠原放置在清能機房內的虛擬電廠業務轉移至新機房、設備的整體聯調、竣工驗收等工作。
2.3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服務器機柜、UPS電源等設備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2.4 交貨地點:浙江能源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2.5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項電力行業集控中心或信息(數據)中心建設等項目設備(至少包含服務器)供貨業績并提供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關鍵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關于服務器、交換機的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