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一. 招標條件
伊敏露天礦煤炭生產補套完善項目—地面生產系統完善-露天網供回水系統擴容改造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伊敏露天礦煤炭生產補套完善項目-地面生產系統完善項目》的配套項目,根據生產實際需求,對院外原輸煤系統露天供熱管網進行完善。
工程具體招標內容:
本工程包括新建采暖管道安裝部分和既有采暖系統管道維修更換兩個部分,其中:
1.新建部分:
本工程新建部分采用直埋預制保溫管管道安裝工藝和部分管道采用架空安裝工藝。包括直埋與架空安裝D630*9管道378米、安裝各類閥門5個、焊制D600等徑三通1個、安裝各規格焊接彎頭14個。澆筑鋼筋混凝土固定支架6座、澆筑和砌筑各類井室2座、過公路處需頂管,套管采用預制混凝土DN1000管,計50米2處。拆除直埋DN500管道10米,安裝直埋DN500管道60米,安裝DN500焊接彎頭6個。
2.既有采暖系統管道維修更換部分:
對原地面生產系統院外既有采暖系統管道進行更換。主要包括伊敏電廠院外地面生產系統建筑物的采暖系統24個分支進戶管網,管徑分別為DN40~DN150不等。現分支管網主要采用直埋安裝工藝,本工程對既有采暖系統管道維修更換部分主要包括對既有直埋管網的土方開挖、原管道拆除和運輸(招標人指定物資存放地點)、新管網和閥門更換安裝等工程。
詳見技術規范書。
項目類型:工程。施工總承包,詳見技術規范書。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績要求:近年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投標人應至少提供3項且每項合同金額不少于400萬元與本工程類似的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的掃描件,并提供業績項目竣工報告(合同掃描件至少應能夠反上述內容)。
3.2.3其它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擬派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擬派安全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證件,須提供上述人員本單位不少于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
3.3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4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