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2023年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
勘察設計框架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2021-2023年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框架已由海南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海南及所屬各單位,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3承包方式: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相關全部服務工作。
2.4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之日起120天(日歷日)。
2.5招標結果有效期:自框架服務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6招標結果適用范圍及具體內容:適用于海南小型基建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投資估算),需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協助取得審批責任部門(單位)的批復。
②勘察:初勘和詳勘,含規劃用地的地質勘查,出具地質勘察報告,滿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要求。
③設計:方案設計(總平規劃,單體建筑)、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子文檔、協助出具甲供設備技術規范書、現場服務及其它有關工作。
④其他:設備市場詢價,招標技術規范書編制等工作。
2.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8標包劃分
序號 | 標的編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編號 | 標包名稱 | 概算金額 (萬元) | 標包金額 (萬元) | 投標保證金金額(萬元) |
1 | 1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1-1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600 | 600 | 5 |
1-2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備用單位 | 600 | 5 |
注:
1.本次項目招標采用下浮系數報價。下浮系數大于等于0%的為有效報價。下浮系數高于20%(不含本身)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成本分析報告,充分說明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驗等,否則視為原則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作否決投標處理。
2.計算標準和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取費依據為《轉發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瓊價營字〔1999〕344號),工程勘察設計取費依據為《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先按照按上述文件取費標準的90%計取后,再根據中標下浮系數確認最終費用。
最終收費為:取費基數×收費標準×0.9×(1-中標下浮系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通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
2 |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
3 |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
4 | 投標人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承包商資信檔案中沒有不合格記錄,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和海南暫停或終止投標資格。 |
5 |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標截止之日前三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 |
6 | 投標人是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查詢所得到的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得到的信用信息報告出具日距離投標截止日期不得超過30個自然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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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資格: | ||
專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關 聯 標 的/標段 |
1 | 投標人具有建筑專業工程咨詢乙級及以上資質(或資信證書),資質范圍包括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2 | 投標人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3 | 投標人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4 | 投標人2017年-2021年承擔房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勘察、設計工作的相關業績(并提供合同復印件)。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5 |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應由可研、設計公司作為牽頭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組成成員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全體成員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單位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義單獨或加入其它聯合體參加投標。 | 小型基建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 |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5.招標文件獲取
9.
(1)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