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
1. 招標條件
本北京熱電廠燃機煙氣余熱利用項目余熱鍋爐出口至煙囪入口漸縮段改造項目鋼結構預招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北京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北京熱電廠燃機煙氣余熱利用項目余熱鍋爐出口至煙囪入口漸縮段改造項目鋼結構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北京熱電廠燃機二期、三期主廠房內。
2.2 規(guī)模: 263MW
2.3 建設工期: 30天
2.4 標段劃分: 本工程北京熱電廠燃機煙氣余熱利用項目余熱鍋爐出口至煙囪入口漸縮段改造項目鋼結構預招標項目。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 余熱鍋爐出口至煙囪入口漸縮段改造項目鋼結構采購(約650噸),規(guī)格參考設計圖紙。
2.6 交貨地點: 北京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施工現(xiàn)場。
2.7 交貨期: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二期部分的鋼結構采購及加工交付,三期部分按招標人通知為準。
2.8本標段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合同簽訂條件約定如下:本招標項目取得投資建設批復。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2個單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鋼結構加工制作合同業(yè)績,且合同中含有不銹鋼鋼構件加工,并提供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首頁、合同金額、鋼結構加工制作清單、簽字蓋章頁等能反映合同內容關鍵頁)。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中國鋼結構制造企業(yè)一級及以上資質。
3.2.3 投標人應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