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物資供應中心(吉林區域)7月集中物資供應-成套儀表采購。采購人為 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集團公司物資供應中心) ,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物資供應中心(吉林區域)7月集中物資供應-成套儀表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采購范圍:
成套儀表熱網首站部分包含:壓力變送器28臺、熱電偶19支、熱電阻23支、差壓變送器7臺、孔板6套、壓力開關15臺、溫度計4支、壓力表23臺、配電柜4面(具體以清單為準)。
成套儀表一次網部分包含:配電柜4面、無線通訊裝置6套、UPS不間斷電源6臺、差壓變送器18臺、磁翻板液位計2個、電磁閥2個、電磁閥控制箱2個、電磁流量計2個、工業交換機6個、孔板流量計18套、流量積算儀12個、配電箱6臺、熱量積算儀6臺、室外溫度變送器1個、雙金屬溫度計4個、液位計4個、壓力變送器30個、壓力表42個、超聲波熱量計2個、熱電阻23個(具體以清單為準)。
2.2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0天內完成供貨。
2.3交貨地點:吉林省長春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3項類似供貨業績(供貨范圍包括壓力變送器或溫度變送器或配電柜),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
上述業績應具有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能夠反映與上述業績要求相關的供貨內容的頁面、合同簽章頁)。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須取得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否則該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如生產廠家和其授權的代理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廠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