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清遠市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清遠高新區燃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一期)場地平整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清遠高新區燃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一期)場地平整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清遠高新區燃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一期)位于廣東省清遠高新區,一期工程建設2臺6F級(120MW級)燃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二期擴建2×460MW級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預留1×460MW級項目建設場地。本工程廠址在高新區內銀英(銀盞—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積約135畝。一期工程工期要求:擬定于2021年12月28日開工,2023年8月、10月各投產一臺。
場地平整計劃于2021年9月20日開工,于2021年12月18日完工,工期90天,實際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規模:一期工程建設2臺6F級(120MW級)燃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二期擴建2×460MW級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預留1×460MW級項目建設場地。
范圍:清遠高新區燃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一期)場地平整工程。
招標人在清遠市設立項目公司后,將由招標人在清遠市的項目公司負責執行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需具有ISO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均在有效期內。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一個及以上場地平整工程量在20萬m3及以上的施工業績(須提供合同首頁、內容頁和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住建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資格證書掃描件),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且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有擔任過1項及以上類似本項目規模建設工程項目經理的工作經歷(須提供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資料應能清楚體現項目經理任職證明等具體內容,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9日9時起至2021年8月16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