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重慶市江津區珞璜鎮
1. 招標條件
重慶分公司-珞璜電廠2021至2022年脫硫用石灰石粉單價采購(一標段、二標段)標段1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重慶珞璜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重慶分公司-珞璜電廠2021至2022年脫硫用石灰石粉單價采購(一標段、二標段)標段1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規模: 一、二、三期工程已建有4×360MW+2×600MW機組。
2.3 建設工期: /
2.4 標段劃分: 重慶分公司-珞璜電廠2021至2022年脫硫用石灰石粉單價采購項目分為兩個標段,本標段(一標段) 170000噸,二標段100000噸,兩個標段共270000噸。投標人須同時投兩個標段,但最多中標一個標段,每個標段單價報價必須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則做廢標處理。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一的投標人不再參與二標段的排序,排名第二的投標人為二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脫硫用石灰石粉170000噸,主要包括石粉生產、供貨、運輸、接卸等,技術規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2.6 交貨地點:重慶市江津區珞璜鎮招標人指定地點。
2.7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7個自然日乙方須具備供貨條件,并根據甲方調度和安排進行生產和供貨。供貨周期:預估合同簽訂生效后12個月(預計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具體以合同量供完的時間為準。本標段日供貨能力不低于1000噸。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 /
3.2.2資質等級要求: /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